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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动态
关于《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》团体标准(修订稿) 专家组预审(函审)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6-04-29    点击量: 77

各有关单位、各位专家:

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〔20191号)及《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《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》团体标准修订工作已进入送审稿审查阶段。

《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》(T/ZJOSH 00001-2020)系国内首个针对劳动防护用品商贸经营领域的团体标准,自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,在推动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化建设、规范经营企业服务行为、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、新技术和新要求,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适用性,经协会秘书处研究,决定以函审形式开展专家组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审查方式

本次专家组预审采取函审方式(书面审查)。请各位专家对送审材料进行独立审查,填写《专家组预审意见表》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。

二、审查时间

材料发送日期:2026511
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:2026530


三、审查内容

(一)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提交的标准修订送审稿、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;

(二)专家组对《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》团体标准(修订送审稿)进行技术审查,重点审查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、先进性和适用性;

(三)就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进行审议。

四、审查材料清单

协会秘书处将通过电子邮件、微信等向各位专家发送以下审查材料:

《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》团体标准(修订送审稿)

编制说明(修订送审稿)

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

专家组预审意见表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请各位专家认真审阅全部送审材料,本着科学、严谨、公正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;

(二)请各位专家在《专家组预审意见表》中逐项填写审查意见(包括同意、修改意见或建议、不同意及理由等),并对标准是否通过预审作出明确结论;

(三)请于20265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《专家组预审意见表》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发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;

(四)秘书处汇总各位专家审查意见后,形成专家组预审结论。如需专家进一步讨论,秘书处将另行组织线上或线下会议沟通;

(五)其他未尽事宜,请与秘书处联系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良基

联系电话:0571-56787128

电子邮箱:1055370631@qq.com

邮寄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-1(邮编:310009

特此通知。